为加快振兴基金资金投放和使用进度,推进基金投资见成效,根据《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设立方案》及有关规定,振兴基金制定并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对项目库的条件、程序以及投资执行及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规范振兴基金投资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投资资金,根据《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投资指引(试行)》(粤发改法财[2014]483号)及《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工作规范》(粤发改法财[2015]23号)、《资金监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和法律协议规定,振兴基金制定并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投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