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交所、证金公司和中国结算联合发布了《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对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出借环节的差异化安排作出规定,主要包括明确标的证券范围、扩大券源、提高业务效率、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业务成本,以及明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可将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用于做市与风险对冲。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一方面扩大了券源头,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都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成本,引入市场化的费率、期限确定机制,并降低保证金比例及科创板转融券约定申报的费率差。据了解,目前实行转融通市场化费率、市场化期限的券商一共有9家,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其余券商暂未获得相关权限。
华泰证券指出,科创板制度设计完善多空平衡机制,将驱动市场定价合理均衡,提升资本市场运行韧性。同时放大证券需求,活跃交易、增强市场流动性。投行作为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重要参与者和中介机构,将在平衡多空双方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有望通过借入证券开展做市与风险对冲。
来源:fund部落